2019.01.30
產學合作政府補助計畫
推動科技部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(達陣方案)

申請所須提供文件如下:
(一) 申請表(含計畫主持人聲明書、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人主持人利益迴避聲明書)。
(二) 合作案之合約書,以及足資證明合約內容係與研究計畫相關之文件。
(三) 企業已撥付挹注金之證明文件。
(四) 企業屬第二點第二款第一目者,須檢附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登記之證明文件;企業屬第二點第二款第二目者,須檢附國際排名證明文件。
(五) 研究計畫衍生之合作案,非全由該研究計畫衍生者,須於合作案之合約書明定相關分配比例,或由執行機構出具追加經費分配各研究計畫議定比例聲明文件。
 
其餘相關資料請參考以下網址:
https://www.most.gov.tw/spu/ch/list?menu_id=27af1d7b-63ac-4fa9-bd4e-1a78d57e95b1&view_mode=listView